农民种地有哪些补贴政策,现在国家对农民种地有哪些补贴
1、农民种地有哪些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为了促进种粮大户的积极性,也为了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灵活运用土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国家对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的农民进行补贴,每亩地补贴标准是40元-200元不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2、现在国家对农民种地有哪些补贴
规模经营补贴:规模经营补贴就是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整合成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其要求各地采取贷款贴息或者其他方式给种粮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支持。这项补贴是为了改善土地撂荒造成的浪费现象,鼓励农民进行规模种植。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016年农业农村部将种粮补贴、农资补贴、良种补贴“三补合一”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也有很多人称其为“三项补贴”。基本上来说,这项补贴每家每户都符合标准。补贴标准:由于2018年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细则暂未全部明确,根据往年的补贴情况,通常补贴金额在30-230元/亩之间。因为各地种植差异,补贴金额也有所不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条件:
1、拥有土地承包权;
2、实际在种地的农民能领取,把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民则拿不到;
3、种的地越多,拿到的补贴也就越多。扩展资料:农业补贴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对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进行的转移支付。WTO框架下的农业补贴是指针对于国内农业生产及农产品的综合支持。农业补贴是“三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的农业补贴主要有粮食直补、良种和农机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等,实践证明,这些惠农政策起到了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效果。但是现行补贴政策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补贴的资金总量不足、补贴范围小、补贴结构不尽合理、资金分散降低激励效果等。为充分发挥农业补贴政策的导向和支持作用,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参考资料:。
3、农村农民种地补贴政策文件?
农村农民种地补贴政策有小麦补贴棉花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农作物保险补贴。
4、农民种地补贴政策
时间:2011-02-07 11:24 关于农民种地补贴问题:
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具体到广东省,对种植水稻的农民实行直补、综合直补和良种补贴。国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对补贴标准会作适当的调整。种粮农民可依据自己年种植水稻面积在本村委会申报这三项补贴。补贴资金直接由当地镇财政所划存到个人账户,不得由村委会或镇农办代领。2008年直补标准为年种植水稻15亩及以上的农户,每年每亩补25元;综合直补标准为每年每亩30元;良种补贴标准为早稻每亩10元,中、晚稻每亩为15元。
2008年中央水稻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水稻良种补贴项目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4〕17号)以及中央财政安排下达我省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实施水稻良种补贴政策,运用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手段,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农民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提高水稻良种和先进栽培技术的入户率和覆盖率,增加种粮效益,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资金直补到户、据实进行结算”,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补贴范围。对在广东省内种植的水稻全部实行良种补贴。
四、补贴标准。中央水稻良种补贴早稻每亩补贴10元,中稻、晚稻每亩补贴15元。
五、补贴程序。中央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实行直接补贴方式,按实际播种面积直接发放到种植水稻的农户。
(一)村委会组织申报、登记、造册。每造水稻插秧结束后,由村委会组织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申报,并以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田面积为依据逐户调查核实,农户申报面积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水田面积有变化的要说明增减原因。村委会对农户水稻种植面积登记造册后,汇总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二)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申报情况审核汇总后,应在各自然村按户张榜公示水稻种植面积和补贴金额,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凡有异议的,要重新组织丈量、核对,再予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政府汇总报县级农业部门。
(三)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对各乡镇政府上报的补贴对象、种植面积、品种进行核实,审核盖章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农业部门核定的补贴对象、种植品种与面积、补贴金额,通过当地银信机构,及时将水稻良种补贴专项资金直接支付至农户。
(四)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于5月底和9月底前,将早稻和中晚稻良种补贴情况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
六、加强项目监管
(一)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应明确职责,共同做好水稻良种补贴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做好中央水稻良种补贴政策宣传,补贴对象、种植面积审核确认及公示等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落实及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好水稻良种补贴财政保障工作。
(二)各市县财政、农业部门应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项专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水稻种植面积,不得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中央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如发现上述违规违纪现象,将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市县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跟踪了解补贴发放情况并定期进行抽查,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及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的违规现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户。
(四)市、县农业和财政部门要设立水稻良种补贴专线举报电话,会同县级行政监察部门认真查证落实农民群众举报事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
以上为农民种地补贴内容,你可以参考一下。